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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关于做好期末和暑假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期末、暑假及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学校工作部署,为确保期末及暑假期间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暑假学校安全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放假前要集中进行一次安全工作的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深入研究分析当前面临的安全形势,狠抓工作薄弱环节,全面安排和落实好期末和暑假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放假前,应对师生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教育,重点强调汛期及防溺水安全、交通安全、人身侵害和防骗及自觉抵御非法宗教、非法组织渗透教育。做好重点部位、贵重物品的防盗工作,提醒师生贵重物品随身带走。教职工外出时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私家车、摩托车应停入车库,锁好大锁,学生车辆暑假期间尽量放入寝室或安全区域,做好防盗工作。加强家校联系,强化家长法定监护人的意识和责任。

 三、加强服务管理,切实保障留校及参加社会实践学生安全

 要全面了解掌握留校学生的基本情况,合理安排好留校学生的食宿服务。做好实习、实训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开展夏令营、参观考察、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时,要提前制定安全预案,明确责任,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学生集体活动安全。

 四、加强校园安全检查,切实防范校园意外事件发生

 放假前,要对校园安全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教学楼、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配电室、实验室、在建工程等重点安全部位及食品卫生、树木老化等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暑期停止使用的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场所,要进行封闭,采取断电、断水等措施,防范意外事故发生。要全面掌握假期校园内举办的各类培训、研讨会、报告会等活动的情况,严格落实校园宣传文化阵地管理的规定,严格落实审核备案制度,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学校将在放假前对各学院(部)、各单位的检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并把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纳入2017年学校安全稳定和治安、消防综合治理评比中。检查时间和受检单位另行通知。

五、加强应急管理,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认真落实好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及时进行情况反馈。发现危及校园安全的问题和苗头或其他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并向学校保卫处报告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