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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颁布实施六周年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今年11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颁布实施六周年纪念日,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师生深入学习《反间谍法》及其实施细则

    各学院(部)、各单位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座谈会、辅导讲座、党支部专题学习讨论、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师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反间谍法》及其实施细则主要内容。组织师生收看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发布的文章和节目视频,(10月26日—11月1日,桂视网播放名为《央视播出五条有关台湾间谍案新闻汇总》,时长46分54秒)并结合各自实际和工作职能开展深入学习交流,形成深厚的学习氛围。

    二、扎实有效开展反间谍法宣传工作

    11月1日当天,各学院(部)、各单位的电子显示屏投放反间谍法、国家安全等内容的宣传公益片、标语。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展示宣传板报、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等,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的反奸防谍意识。宣传内容可从公开资料、网络、报刊等媒介获取。桂林市防线办提供的标语、相关视频等资料请搜索QQ号码3288898505,点击“黄金时代的空间”中“网页链接”下载资料,文件名为“1101”;或搜索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yjtR8W_-Q4agijRFTUlXQ。密码均为4b4k。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长效机制。要增强责任意识,认真研究谋划,加强沟通配合,精心组织实施,要把反间谍法颁布实施纪念日宣传与深化年度常态化宣传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师生自觉增强反间谍意识。

   (二)突出主题,注重宣传效果。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坚持正面、广泛、深入宣传,增强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生动性、思想性,注重创新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宣传形式,讲好反奸防谍的故事。

    (三)做好总结,及时报送材料。请各学院(部)、各单位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形成各单位的工作台账。2020年11月1日上午下班前将开展“11.1”宣传教育活动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保卫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469828191@qq.com(报送的材料要包括2幅(段)以上反映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的照片或视频。)

联系人及电话:罗蕾,5815547。

 

学校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