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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消防检查和消防安全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现将做好消防检查和消防安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做好消防检查工作。各单位需对本单位使用区域进行消防检查,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无遮挡,经装修后的大楼消防设施要有明显标识,灭火器、室内消火栓2020年每月检查登记卡要在当月5日前完成检查并作好登记,往年的检查登记卡要从灭火器箱、消火栓箱内清除。

    二、更新并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由实际使用该区域的教职工担任。有物业管理的大楼由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负责监督物业落实消防管理工作。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对负责区域进行消防巡查检查,维护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保持消防通道、出口畅通。各单位需更换新消防责任牌,责任牌要上墙,由保卫处统一制作,各单位填写后张贴。

    三、及时报送表格材料和领取消防责任牌。消防安全责任重大,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报备表纸质版材料报送保卫处,同时领取消防责任牌。办公地址:王城校区保卫处107室(韦老师)、育才校区保卫处104室(王老师)、雁山校区保卫处267室(廖老师),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96720813@QQ.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保卫处。联系人:韦瑞,联系电话:17777331518。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部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报备表

 

                               保卫处

                            2020年7月3日  

附件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部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报备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