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校园交通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治理工作,营造可持续的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大力配合桂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学校拟开展校园交通环境治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车辆进出校园要服从门卫和巡逻保安指挥,尊重执勤保安的工作,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

(二)严格按照交通标志行驶,按停车区域有序停放,不占用消防通道,不准鸣笛,不超速行驶,禁止将车辆停放在斑马线。若不按规定执行,学校将采取贴条或锁车等措施进行处理。

(三)校车(含漓江学院、二附中校车)要按划设的“校车专用停车点”停放,其他车辆不能占用。

(四)卓然小学和幼儿园上下学高峰期(早上0700-07:50,下午5:00-6:00,周五下午为4:00-5:00),南院家属区实行单向通行,请车主按限时交通指示牌行驶。

(五)大车(校车、工程车等)一律从西大门或北大门进入校园,南大门对大车实行只出不进措施。

(六)办理出入证、临时出入证的车辆禁止在校园停放过夜,否则按停车收费处理;临时出入证只能进入相应校区。

(七)请学工部门和各学院(部)继续加强宣传教育,从20166月起,所有学生不准使用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入学新生不准使用电动车,老生不准新购电动车,老生已有的电动车只减不增,逐年淘汰,一旦发现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师生员工进行宣传教育,对单位内部及周边车辆进行管理,共同倡导文明交通,维护安全、有序、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

(二)学校将不定期对校园交通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性质严重的将予以通报,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本次交通环境治理将纳入年度《安全稳定和治安、消防综合治理考评工作》中,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201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