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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受近期连续强降雨影响,雁山校区发生洪涝灾害。为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做好学校防灾减灾救灾有关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进一步做好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贯彻落实彭清华书记指示精神和陈武主席讲话精神全力做好当前学校防汛抢险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教安稳〔2017〕18号)有关要求,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防灾救灾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同时,切实加强与民政、国土、水利、气象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学校防灾减灾救灾的工作合力,争取资金、物资、技术、装备等支持,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二、进一步做好灾害性天气预警和超前防范工作

要高度重视强灾害天气的不利影响,密切关注汛情灾情,及时掌握暴雨洪涝等灾情预测预报信息,科学研判灾害性天气发展形势,评估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和危险因素,修订完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提前制定师生紧急疏散转移方案。安排好暑假留校学生的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工作,普及预防灾害风险知识,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险情。

三、 着力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

针对汛期可能发生的暴雨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各种自然灾害,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一步组织开展灾害风险和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学校危旧房屋、楼宇地下室、学生宿舍、教学楼、实验室、水电设施、在建项目、校园周边山林、河流等重要部位的安全检查和巡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报告,尽快消除隐患,转移受威胁人员。要充分利用暑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四、全力做好应急救灾工作

遇到暴雨等恶劣天气,教务等部门要灵活调整教学计划和上课、考试时间,必要时果断停课。一旦发生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要迅速、坚决组织疏散、转移和撤离处于危险区域的师生,准备充足的饮用水和食物等保障物资,稳定好师生情绪。暂停使用受灾教室、宿舍等,做好灾害监测监控,严防次生灾害发生。特别是洪水消退后要做好建筑物安全检查和彻底消毒,确保安全再使用。积极稳妥做好受伤师生救治、复课、灾后重建等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校长办公室

                                                            保卫处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