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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2021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6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关于集中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的有关部署,切实加强国家安全、反奸防谍宣传教育,增强全校师生国家安全意识,凝聚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现就组织开展“4·15”期间的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

二、宣传内容

一是总体国家安全观战略思想及丰富内涵。

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等系列国家安全相关法律。

三是各类国家安全宣传标语、海报、短视频。

四是12339国家安全公民举报电话、www.12339.gov.cn互联网举报平台。

五是国家安全宣传专题报道、专栏文章、新闻通稿。

六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警示案例,维护国家安全的典型案例。

三、宣传方式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教育面广、实效性强的方式落实宣传教育要求,并利用自身平台资源扩大宣传影响,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1.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组织开展中央和自治区国家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中央文件的专题学习,并带头抓好贯彻落实。

2.采取会议研讨、专题培训、知识竞赛、专题测试等形式,组织开展“国家安全”、“反奸防谍”知识专题学习教育。

3.及时组织师生观看、学习主流媒体关于国家安全的专题报道、专栏文章、新闻、警示教育片,并开展学习讨论。

4.利用本单位内网、工作群推送和展板、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展示国家安全宣传标语、海报、短视频等宣传资料。

5.组织创作主题教育微视频、音频、图解、小品短剧等,加大宣传力度。

6.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其他形式的宣传教育。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落实。各学院(部)、各单位要把此次宣传活动作为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加强宣传策划,创新宣传方式,确保工作实效。

(二)上级有关公开宣传资料将于近期在自治区政法委网站平台上线供下载播放和制作使用。桂林市防线办的宣传资料可从百度网盘下载。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hXEoeM_YadR-dS6vOT6Ww 

提取码:4y15。

各单位亦可通过公开渠道自行收集宣传资料。

(三)各单位要抓好对领导干部、核心涉密人员和重要出国境人员(团组)的宣传教育,可联系保卫处请国家安全机关上门播放专题宣教片,此项工作作为今年长期任务。

(四)做好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收集好宣传工作相关佐证材料,做好台账备查。因今年“4·15”恰逢“壮族三月三假期”,可视情况提前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尽量在2021年4月13日上午下班前将活动总结的电子版发送至保卫处邮bwc@mailbox.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保卫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罗蕾,5815547。

 

 

          广西师范大学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