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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教育科(军事教研室)

国防教育科(军事教研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学校国防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活动,做好师生的国防教育工作,做好总结及上报工作;

二、制定年度学生军事课教学计划,组织实施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

三、做好军事技能训练及军事理论课程的教学管理,完成选课排课、授课考核及成绩评定的具体管理;

四、协助军事教研室做好军事课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开展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工作;

五、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学校国防教育活动。指导国旗护卫队、大学生国防教育协会等军事类学生社团内部建设及活动开展;

六、协助开展大学生征兵工作,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国防教育等宣传工作;

七、协助做好退伍复学学生的相关工作,开展退役大学生适应性培训及帮扶工作;

八、协助开展民兵预备役、人防战备及拥军优属等工作;

九、完成上级教育部门、军事部门下达的国防教育各项工作任务;

十、配合其他科室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学校及部(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