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强化针对性火灾防控措施,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21—2022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2022年北京冬奥会、全国“两会”和自治区“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和重要场所,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全面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预防和遏制校园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坚决遏制重点场所火灾事故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排查。对宿舍、实验楼、教学楼、图书馆、办公楼、食堂、校园商业街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排查,重点整治消防设施损坏、占堵疏散通道、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电线破损老化、排油烟道积油、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隐患问题,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2.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对校园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进行排查,严查“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整治乱停乱放、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突出问题,确保电动自行车不进楼入户、不违规充电、不停放在楼梯间。在办公区、住宅区设置规范的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改善安全条件,降低火灾风险。
3加强高层住宅管理。高层住宅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紧盯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防火封堵、消防设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内容,开展排查整改,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可用。
4.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全面排查实验室、仓库等场所易燃、易爆、剧毒等危化品及相关废弃物安全风险,严格分级分类监管。规范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废物处理等各环节的操作和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危化品爆炸事故发生。
5.加强建筑施工火灾隐患整治。对在建工程、工人临时住房、校内临时建筑等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违规堆放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强化消防设施、用水等保障措施。
6.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加强对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校园住宅小区、商业铺面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排查,督促严格落实火源、气源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爆炸和火灾事故。
(二)加强火灾预防宣传教育
结合重要活动、重要节日,广泛开展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各类宣传阵地和媒体平台作用,大力普及安全用电用火用气、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校园物业、住户、经营业主做好防火“三清三关”(清楼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电源、关火源、关气源)。分批分类对师生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强化初期火灾扑灭和火灾逃生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三)抓好重要活动和节假日消防安全防范
在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全国、全区“两会”等重要活动,以及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期间,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和各类活动现场消防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重要场所、重点部位进行巡逻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12月上旬前)。各学院(部)、各单位认真研判本单位冬春季节火灾形势,找准风险隐患突出区域和场所,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2上旬至2022年3月25日)。各学院(部)、各单位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教育力度,围绕重要活动及节假日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3月26至3月31日)。各学院(部)、各单位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提升火灾防控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严格督导问责。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明查暗访,对工作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产生社会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学院(部)、各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请于2022年3月25日前报送学校保卫处邮箱:bwc@mailbox.gxnu.edu.cn。联系人及电话:王永旺,5851169。
保卫处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