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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消防定期检查和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工作要求,保卫处消防工作检查组将于6月1日起对各校区消防工作进行检查,请各学院(部)、各单位严格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对消防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落实。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对本单位使用区域内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查(有物业管理的大楼、场馆由物业负责),主要落实以下工作:

一、每月要进行一次室内消火栓和灭火器的检查,并做好检查登记,检查内容为:消火栓是否接通水源、配套器材是否完好;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部件是否缺少、封铅是否完好。如没填写《2020年消火栓每月定期检查记录表》、《2020年灭火器每月定期检查记录表》,请各学院(部)、各单位及时到保卫处领取,并及时将检查表填写好放置在相应位置。

二、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于5月30日前对责任范围内的消火栓和灭火器进行检查,并填写《2020年消火栓每月定期检查记录表》、《2020年灭火器每月定期检查记录表》检查记录。

三、从通知之日起,灭火器和消火栓月检实行常态化管理,每月的检查和登记在当月5日前完成。

四、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室内消火栓前不得放置任何物品遮挡。

 未尽事宜,请联系保卫处消防科王永旺,联系电话:5851169。

 

                             保卫处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