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9年校园机动车辆停车证和通行证换证、办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车证和通行证的办理
(一)办证对象
1.教工通行证:住校外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和在编退休教职工。
2.公务车通行证:学校及所属单位的公务车。
3.停车证:居住在学校家属区的教职工、家属及租住户。
(二)办理程序
1.在2018年办证信息的基础上将教职工的停车证、通行证办证信息在校园网和保卫处网站进行公示(附件1)。由于人员调整和其他原因,请车主于2019年1月5日前上校园网查询,对有遗漏、改变或错误的,请及时电话联系或到保卫处交通科(育才校区)进行修改,联系电话:5846450。
2.保卫处对车辆信息与学校人事部门提供的名单进行审核,发现内容不真实,申请车证类别与实际应办理车证不符的一律取消申请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车主本人负责。
3.新增车辆的车主请下载填写申请表(附件2、附件3),并携带相关材料(验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家属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租住户提供租房合同,并提交复印件)办理。
二、临时通行证的办理
与各单位有合作往来并经常进出校园的车主可办理2019年临时通行证,请有关车主下载填写申请表(附件4),并携带相关材料到于2019月1月5日前到保卫处(王城校区治安科、育才校区交通科、雁山校区行政北楼交通科)办理,审核符合条件后再进行办理。材料要求详见“附件4”。
三、车证领取
2019年1月9日-13日,2月24日-3月15换发新证。车主持2018年旧车证到保卫处换取2019年车证,其中“停车证”到住房所在校区保卫处交费领取;“通行证”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到育才校区保卫处交通科统一交费领取。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将车辆公示信息张贴在本单位公告栏,并提醒车主及时查询。
(二)育才南院租住户和新增加的车辆须凭相关材料办理育才校园停车证,不再办理南院停车证(可临时进出南院,但不得在南院长时间停车和整夜停放)。
(三)新增车辆和符合办理临时通行证的车辆按照《关于办理我校2014年校园机动车辆停车证和通行证的通知》(师政办〔2013〕0026号)相关要求办理。
(四)住校外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和在编退休教职工,若驾驶机动车进南院接送就读幼儿园、卓然小学的子女,必须办理教职工接送子女证。
(五)收费按照2016年的标准执行。
(六)集中办证结束后,新购车辆的办证时间为每周的星期一(逢节假日除外)。
(七)从2019年3月18日起,所有机动车辆凭2019年车证进出校园,并按交通标识和停车区域行车和停车。
(八)从2019年开始,工程车、货车、接送师生的中、大巴车和各类大型活动车辆进入校园,使用单位需提前向保卫处来函报备,在指定的地点停车,并凭“公务接待车辆凭证”出校园,否则一律按门禁标准收费。
未尽事宜,由保卫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846450。
附件:1.2019年车辆停车证和通行证信息公示
2.广西师范大学办理车辆停车证申请表
3.广西师范大学办理车辆通行证申请表
4.广西师范大学办理车辆校园临时通行证申请表
保卫处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
附件1:2019年停车证和通行证信息公示.xlsx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办理车辆停车证申请表.doc
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办理车辆通行证申请表.doc
附件4:广西师范大学办理车辆临时通行证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