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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教育厅有关文件和校领导要求,现将做好我校岁末年初、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各学院(部)各单位(含附属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指示、教育部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深刻吸取有关学校安全事件的惨痛教训,加强学校各部门协作、警校联动,将各种不安全因素纳入防控范畴,不留死角,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和儿童安全,切实维护学校安全和谐稳定。

    二、抓住重点,强化落实

   (一)加强校园安全教育。

    在元旦、春节、寒假放假之前,各学院(部)各单位(含附属单位)要进行一次认真有效的安全教育。重点进行交通安全、财物安全、人身安全以及防范不良网络贷款、诈骗、传销、校园欺凌等专题教育,突出加强预防一氧化碳中毒教育。通过主题班会、集体活动、致家长一封信、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橱窗、板报、电子屏、校园广播等平台,向师生员工及家长宣传安全相关知识,并通过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各学院(部)各单位(含附属单位)要组织开展教职员工安全防范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防火、防暴、防灾、防不法侵害等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助能力。

   (二)严格校园安全管理。

    严格落实“三防”建设要求,集中开展自查自纠,检查学校人防、物防、技防落实情况,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逐条对照标准落实建设基本要求。

    各学院(部)各单位(含附属单位)要对2018年10月、12月学校组织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销号”,各排查单位作为责任单位,要主动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作为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各排查单位,共同做好隐患整改和“销号”。要把好出入门口关,严格学生外出登记请假销假制度,严格访客身份查验登记制度,严防无关人员和危险品进入校园。加强学生上下学重点时段校园门口安全管理,维护校园门口治安秩序,强化学校门口保卫。要加强校园内部巡逻和安全检查,防止校园违法犯罪行为发生。要加强寄宿人员安全管理,定时查铺查人。

   (三)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各学院(部)各单位(含附属单位)要积极开展各类隐患和问题排查,在排查、化解、预警、防控上下功夫。重点排查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治安防范、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落实情况(见附件)。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各学院(部)各单位(含附属单位)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加强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化解,避免发生伤害事件。

   (四)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管理。保卫处和附属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合作,在上下学高峰期间,重要地段,组织力量加强交通疏导和秩序维护,广大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学校门禁管理规定,严禁超速、超载。校车要按规定停放和行驶,师生要在安全候车区域排队等候上车,切不可拥挤,严禁出现不文明乘车现象发生。

    三、畅通渠道,及时报送信息

   (一)及时报送工作情况。

    请各学院(部)各单位(含附属单位)2019年1月10日17:00前将工作情况总结及《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汇总表》报保卫处邮箱bwc@gxnu.edu.cn,纸质版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保卫处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周永健,5825144。

    (二)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

    各学院(部)各单位(含附属单位)要认真安排好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的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妥善有效处置。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杜绝瞒报、漏报、错报和迟报等现象。学校值班电话:5846342。

 

    附件: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汇总表

 

                                         保 卫 处

                                      2018年12月27日

附件: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