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灾害形势,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提高师生自救互助能力,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做好2017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防汛抗旱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桂教安稳〔2017〕11号)要求,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主题
2017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九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
根据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2017年5月为自治区防汛抗旱宣传月,主题为“普及水旱灾害知识,提高灾前预防意识,减轻水旱灾害风险”。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防灾减灾和防汛抗旱宣传教育和逃生演练。各单位要准确把握形势,加强组织领导,围绕“5�12防灾减灾日”和“防汛抗旱宣传月”的主题,通过安全教育课、应急疏散演练、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主题班会等途径和载体,向师生广泛宣传普及洪涝灾害、台风灾害、雷击灾害、地震灾害、风雹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灾害、生态环境灾害、火灾等各类灾害知识、典型案例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并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防灾减灾避险逃生演练活动,切实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助能力。
(二)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基本技能体验活动。加强和有关单位的沟通配合,充分利用消防教育馆、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气象科普教育基地等设施和场所开展防灾减灾基本技能师生体验活动。
(三)排查整治各类灾害隐患。请各单位结合《关于做好2017年学校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师政安稳〔2017〕2号)的有关要求,排查整治有关灾害隐患。
三、有关要求
(一)请宣传部、校工会、学工部(处)、资产处、后基处、离退处、基教办2017年5月20日前将“防灾减灾活动周”的总结报送保卫处,电子版发送至bwc@mailbox.gxnu.edu.cn。
(二)请宣传部、学工部(处)、后基处2017年5月26日前将“防汛抗旱宣传月”的总结报送保卫处,电子版发送至bwc@mailbox.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保卫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罗蕾,5825144。
保卫处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