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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视频会议和上级有关征兵工作的指示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年征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征集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及应届毕业生,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

(二)征集年龄

应征男青年,为2016年年满18至22周岁,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应征女青年,为2016年年满18至22周岁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体格条件,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总参谋部、总后勤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

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应征青年通过“全国征兵网”(http://gfbzb.gov.cn)网上报名后,2016年6月12日前到学校武装部现场报名,以便安排体检、政审等事宜。

三、时间安排

5月24日前为组织准备阶段;

5月19日至6月12日为宣传发动及报名阶段;

6月13日至30日为体检、政治考核阶段;

7月1日至5日为预定兵阶段;

7月5日至9月5日为走访调查、复查、定兵阶段;

9月5日至30日为新兵起运阶段和总结阶段。

 

校武装部联系人及电话:罗蕾, 5825144

桂林市七星区武装部联系人及电话:阳丹, 2189671

 

  

    武装部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