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西 师 范 大 学 文 件
师政办〔2016〕13号
关于做好2016年我校安全隐患
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区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桂教安稳〔2016〕7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及时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见附件。
二、分工安排
(一)各学院(部)各单位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使用的教学、科研、办公、生活等用房及设施进行排查,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配合。
(二)教学、科研、后勤等职能部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共教学楼、公共(共享)实验室、公共用房等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排查。
(三)体育学院负责对全校的运动场馆进行排查。
(四)后勤基建处负责督促建设方对学校在建工程和维修维护工程进行排查。
三、工作要求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分阶段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合理安排时间进度。
(一)自查自纠。各学院(部)各单位要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根据分工安排,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就自查存在的问题和整治情况,填写《2016年学校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情况登记表》(见附件)。能够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在登记表的“备注”栏中标出,并于5月26日前将登记表纸质版报保卫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 bwc@mailbox.gxnu.edu.cn。
(二)集中整治。由保卫处对各学院(部)各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分类,由学校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三)抽查。学校组成检查组,6月5日前对各学院(部)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2016年学校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情况登记表.xls
广西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