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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案例


1至10月全市发生火灾641起 冬季用火用电增多请注意

 

今年1月至10月,桂林全市共发生火灾641起,直接财产损失2811.8万元,火灾形势十分严峻。10月以来,我市气温逐渐降低,用火、用电量增多,进入秋冬季火灾事故高发期,市民要时刻警惕火患,注意日常防火,确保人身安全。

今年1月14日20时8分,桂林市雉山路一宾馆出租房二楼发生火灾,过火面积7平方米,火灾直接经济损失0.5万元,起火原因为租户使用“热得快”。据住206室住户称,当时其在使用“热得快”烧水洗头,用完之后将“热得快”放于凳子上,等洗完头出来时发现卧室着火了。当时非常慌张,试图用地毯盖住大火将火熄灭,未曾想火势越来越大,随即跑出房间呼救。

2月18日15时许,桂林市象山区民族里123号一居民家中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0平方米,一对5岁龙凤胎在火灾中死亡,火灾直接经济损失0.1万元,起火原因为小孩玩火。

3月13日14时,叠彩区胜利路西一里居民房发生火灾,大火迅速蔓延。北门消防中队官兵接警后迅速赶到了现场,及时将一名还在家中休息的老人安全救出,同时在附近一居民家中疏散了大量的烟花爆竹及易燃物品。起火房屋为居民私下搭建的瓦房,屋内堆满了大量的木材。此次火灾过火面积30平方米,火灾直接经济损失0.5万元,起火原因为电气线路短路引燃放在旁边的可燃物。

3月29日16时许,桂林市八里街三号工业园区内一塑料厂原料堆垛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735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火灾直接经济损失572万元,起火原因为儿童玩火引燃周边物品。

5月15日5时48分,七星区东江村一居民楼发生一起火灾,过火面积10平方米,11名居民被困,直接经济损失0.5万元,起火原因为电气线路故障。

5月29日,桂林市灵川县灵勃路桂林银荔酒厂仓库失火,过火面积10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05万元,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起火原因为电气故障产生电火花,引燃成品酒。

9月2日上午10时44分,桂林市七星区东二环路77号快捷酒店起火。过火面积5平方米,火灾没有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85万元,起火原因为电气故障。

10月11日上午11点59分,桂林市平乐县高速路口南湖村一松脂油仓库起火,过火面积80平方米,没有人员伤亡,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起火原因为小孩玩火导致松脂油储存点起火。

10月23日22时30分,桂林灵川县一在建工地建筑物突发大火,过火面积1200平方米,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8万元,起火原因为遗留火种。

根据以上火灾事故可以看出,今年火灾主要特点:一是引发火灾的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和用火不慎,分别占调查总数的39.9%和16.5%;二是从起火场所来看,家庭火灾居多,占总数的44.9%。目前已进入秋冬季火灾高发期,市民需注意用火安全,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此文转载自桂林生活网,原文链接:http://news.guilinlife.com/n/2014-11/10/35369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