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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3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全国征兵时间从2013年起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根据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13年征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征集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及应届毕业生,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

(二)年龄条件 

 男青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周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

(三)身体条件

身高:男青年为162厘米以上,女青年为160厘米以上。 

视力: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其中,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身体其他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91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政治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109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集程序和实施时间

今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统一由冬季调整至夏秋季。

(一)时间安排:81日起开始征兵,91批准新兵入伍,95起运新兵,930征兵结束。普通高等学校组织大学生征集的时间可适当提前。

(二)征集程序

1.报名地点及方式

自愿参军的在校本科、大专应届毕业生、在校生登录全国预征报名平台(http://zbbm.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以便办理学费补偿手续),并到校武装部报名,以便安排体检、政审等事宜。根据工作安排,我校报名时间截止到2013710,雁山校区到雁山校区保卫处治安科报名,育才、王城校区到育才校区保卫处办公室报名。

2.参加体检

报名应征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或《应征男青年网上报名登记表》(两表均在线打印并履行审批手续)参加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接受政治审查

经过体检并合格的应征学生,要接受征兵机构的政治审查。政审时,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同时向县(区)征兵办提交《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学费代偿国家主席贷款申请表》(在网上自行打印)。在校大学生的政治审查,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在校大学生应征,除政治条件兵外,不再对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函调或走访调查。

4.办理入伍手续

七星区武装部向被批准入伍的应征学生发放《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应征学生接到入伍通知书后,要按规定转党(团)关系、调取大学毕业生档案交兵役机关一并装入新兵档案。

女青年应征必须参加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入伍程序同男青年。

三、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相关优惠政策

 (一)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服义务兵役优待政策   

  1.学费补偿。大学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离校前,在学校报名参军更为方便参加体检政审和办理学费补偿手续(每学年最高补偿标准为6000元),在校生也便于保留学籍手续。

2.学费补偿代偿实行“当年先行拨付,次年据实结算”,由学校先行垫付的快速程序,并将往届毕业生纳入补偿范围。

3.大学生入伍后,可考军校或直接提干。

4.退役复学后,入伍经历可作为实习经历,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5.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国有企业招录,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选拔基层干部和政法干警等公务员队伍和村居“两委”班子选举的优先录用、聘用。

    校武装部联系人:罗蕾,  联系电话:5825144

    桂林市七星区武装部联系人:阳丹,联系电话2189671

     

                2013年6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