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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雁山校区交通秩序整治活动“清理整治阶段”工作安排

雁山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雁山校区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的工作安排,将于本学期对雁山校区的违规车辆进行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审核、登记和办证:

93日―8日,对各学院、各单位符合要求的车主的车辆进行审核、登记和张贴“雁山校区车辆出入证”,其中有购车发票的电动车和有牌有证的燃油助力车、摩托车、汽车可纳入使用范围。

(一)车辆审核、登记、办证时间:

94日(星期二)

1100140015001900

文学院、教科院、外语学院、国教院

95日(星期三)

1100140015001900

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政行学院、音乐学院

96日(星期四)

1100140015001900

法学院、经管学院、体育学院、校园内各商店、门面和各建筑工地

(二)车辆审核、登记、办证地点:

行政北楼楼前主干道

(三)车辆办证条件:

1、办理电动车车证的车主必须出具购车发票。

2、办理燃油助力车、摩托车车证的车主必须出具正规牌照或者行驶证,车主必须携带本人驾驶证。

3、办理汽车车证的车主必须出示车辆行驶证和本人驾驶证。(汽车出入证事后统一下发)

4、所有办证的学生(研究生、本科生、成教生)必须出示本人学生证,校园内各商店、门面和各建筑工地人员须出示身份证。

二、清理整治:

910日以后,雁山交警大队、保卫处将不定时对雁山校园交通情况和乱停乱放车辆进行清理整治,对不合格的车辆进行收缴,对违章行驶车辆进行督查。

三、注意事项:

1、请雁山各学院、各单位对全体学生(研究生、本科生、成教生)进行广泛宣传,把此次车辆清理整治活动提升到学院安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2、请按照时间安排通知有车辆的学生,将符合行驶要求的车辆到规定地点审核、登记并进行张贴“出入证”,超过规定时间原则上不补办。

3、新生和以后有车辆的学生,凭学院证明、行驶证、驾驶证、学生证,报保卫处审核,下发“出入证”。

4、学生的电动车和燃油助力车初次办证免费,校内各商店、门面和各建筑工地人员的电动车和燃油助力车收工本费3/证;所有汽车停车位和出入证参照学校教职工车辆收费标准办理。

5、办理了出入证的车辆车主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

6、雁山校区办理的车辆出入证仅作为车辆进出校园和公寓的凭证,做其他用途无效。

                                                                校保卫处

                                                             201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