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有关预征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征对象
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男性应届毕业生。
二、 网上报名
1、7月20日前,有应征意向的毕业生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填写报名信息,符合基本条件的在线登记并自行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申请表》)。兵役机关不再向高校发放统一印制的《预征登记表》。
2、初审初检。网上报名结束后,由高校相关部门对已报名学生在校期间现实表现、病史调查、是否具备毕业资格、学费补偿代偿情况等进行预审。学生按要求进行初审初检时,应将《登记表》及存根、《申请表》交给初审初检工作人员。
3、经初审初检合格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在网上进行预征对象同步确认,并配合高校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登记表》和《申请表》发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登记表》存根由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留存备查。各县级兵役机关最晚要在7月底,完成后期报名学生的初审初检和预征对象的网上同步确认工作。
4、预征对象管理。预征对象网上确认后,县级兵役机关及时登录网上预征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入学前户籍在本县(市、区)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花名册,相关信息录入《征兵工作管理系统》,建立档案数据库,将人员名单及有关情况通知乡(镇、街道)人武部,加强预征对象管理,为征集工作实施做好准备。征兵开始前,县级兵役机关逐一通知预征对象报名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按照有关规定优先征集。县级以上兵役机关,可登录网上预征报名系统,及时掌握所属单位报名学生和预征对象数质量情况。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高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工作,是加强征集院校应届毕业生,提高兵员素质的重要举措。各级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准备,认真搞好业务培训。兵役机关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会同教育行政等部门,成立专门班子,研究制定预征工作计划,组织召开预征工作会议,明确职责分工和方法步骤加强协同配合,确保网上预征工作顺利开展。各高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各部门协同工作能力,杜绝不合拍、各顾各的现象。高校就业部门在开展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中,与毕业生有着密切联系,不管是否确定为学校预征工作的牵头单位,都要积极主动地做好预征宣传及网上报名工作,加强与自治区教育厅就业工作部门的联系。各市征兵办公室要加强预征工作检查督导,积极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开展。
2、要明确目标任务。今年,国防部和教育部提出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的目标任务是“保持规模,提高质量,落实政策,健全机制。”“保持规模”就是征集适量要保持去年的规模,并力争有所提高;“提高质量”就是要提高本科以上毕业生入伍的人数和比例;“落实政策”就是要切实落实已经出台的高校毕业生入伍和长远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策效应;“健全机制”就是要进一步建立预征和征集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快启动征兵制度改革。各级兵役机关和高校要根据这一总体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区和本校的实际情况,提出今年的预征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落实情况的过程监管。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努力改进不足,切实采取措施,力争较大幅度地提高今年的预征数量。总之,要通过各级兵役机关和高校的共同努力,力争我区今年预征数量不低于去年。
3、要切实组织做好网上预征报名工作。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之后,即使最终放弃入伍,也不会有任何不利影响。未上网报名预征的毕业生,虽然仍可直接回生源地报名,但后续学费补偿和贷款非常麻烦。希望各学院各单位做好毕业生的宣传解释工作。
四、预征入伍工作咨询电话
校武装部 5825144 周老师、校就业指导中心 5846451蔡老师。有关优惠政策及要求请登录: http://www.ncss.org.cn/zc/zbzt 或 http://zbbm.chsi.com.cn或我校大学生就业服务网查询。
武装 部
学工 部
201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