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山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雁山校区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的工作安排,将于本学期对雁山校区的违规车辆进行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审核、登记和办证:
9月3日―8日,对各学院、各单位符合要求的车主的车辆进行审核、登记和张贴“雁山校区车辆出入证”,其中有购车发票的电动车和有牌有证的燃油助力车、摩托车、汽车可纳入使用范围。
(一)车辆审核、登记、办证时间:
9月4日(星期二) 11:00―14:00,15:00―19:00 | 文学院、教科院、外语学院、国教院 |
9月5日(星期三) 11:00―14:00,15:00―19:00 | 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政行学院、音乐学院 |
9月6日(星期四) 11:00―14:00,15:00―19:00 | 法学院、经管学院、体育学院、校园内各商店、门面和各建筑工地 |
(二)车辆审核、登记、办证地点:
行政北楼楼前主干道
(三)车辆办证条件:
1、办理电动车车证的车主必须出具购车发票。
2、办理燃油助力车、摩托车车证的车主必须出具正规牌照或者行驶证,车主必须携带本人驾驶证。
3、办理汽车车证的车主必须出示车辆行驶证和本人驾驶证。(汽车出入证事后统一下发)
4、所有办证的学生(研究生、本科生、成教生)必须出示本人学生证,校园内各商店、门面和各建筑工地人员须出示身份证。
二、清理整治:
9月10日以后,雁山交警大队、保卫处将不定时对雁山校园交通情况和乱停乱放车辆进行清理整治,对不合格的车辆进行收缴,对违章行驶车辆进行督查。
三、注意事项:
1、请雁山各学院、各单位对全体学生(研究生、本科生、成教生)进行广泛宣传,把此次车辆清理整治活动提升到学院安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2、请按照时间安排通知有车辆的学生,将符合行驶要求的车辆到规定地点审核、登记并进行张贴“出入证”,超过规定时间原则上不补办。
3、新生和以后有车辆的学生,凭学院证明、行驶证、驾驶证、学生证,报保卫处审核,下发“出入证”。
4、学生的电动车和燃油助力车初次办证免费,校内各商店、门面和各建筑工地人员的电动车和燃油助力车收工本费3元/证;所有汽车停车位和出入证参照学校教职工车辆收费标准办理。
5、办理了出入证的车辆车主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
6、雁山校区办理的车辆出入证仅作为车辆进出校园和公寓的凭证,做其他用途无效。
校保卫处
201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