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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校园交通安全倡议书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随着学校的快速发展和对外交流的不断增多,校园内来往的人员和机动车辆与日俱增,校园内外的交通事故隐患也在增加。由于校园道路是典型的机非混合型道路,同时师生来往雁山校区时要通过郊区道路,如果行人和机动车驾驶人不遵章守法,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遵守交通规则不仅是我们所有人的义务,更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只有遵章守法,平安才会伴您一生;只有文明交通,事故才会与您无缘。为了你我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我们向全校师生员工倡议: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牢固树立安全行路的意识,增强交通法制观念。

二、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不使用无证、改装、报废以及来历不明的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电动车,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三、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在校园内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不得鸣喇叭,杜绝超速、超载行使。

四、步行或骑自行车过马路时,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五、与他人结伴行走时,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不三五成群并肩行走或聚集停留,不逆向行走。

六、出行时,不乘坐非法营运的交通工具,不搭载轻便摩托车或改装电动车。

七、积极协助学校做好交通监督管理工作,发现不文明交通行为,应主动劝阻,对不听劝告者应尽快向学校反映;

八、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整齐,杜绝占道停放、随意在未设停车位的校园路面或绿化带上停车。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为了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安定,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今天做起,共同营造一个道路畅通、交通和谐、出行文明的平安校园。

                                      广西师范大学

                                           0一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