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2017年12月29日公安部就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发布了通告,强调了电动车火灾的危害性,对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进行了明确,对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进行了规范,对于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要严厉查处,对违反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将通告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加强宣传教育,杜绝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行为。本学期末,根据学校期末安全大检查工作安排,届时保卫处将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发现违规情况,将予以通报。
保卫处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