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9-11-20浏览:631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营造良好的教学生活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交通法制观念,共同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二、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并按校园道路交通标志行驶。

   三、车辆按规定停车区域有序停车,不“一车占两位”停放,违规者将进行贴单、锁车等处理。

   四、不超载、超速行驶,育才、雁山校区的车辆测速仪已正式使用,对超速行驶车辆将定期通报。

   五、爱护共享自行车,文明用车,不用物品占车;按停车区域有序停放,不乱停乱放;禁止共享自行车、电动车进入育才校园、南院家属区和王城校区。

   六、教职员工和商业门面人员所使用的电动车要按“电动车专用停车区域”有序停放,在规定的充电桩充电,不准私拉电线或违规使用消防电源等充电,确保校园停车整齐有序。

   七、严禁学生使用电动车,对仍有个别学生侥幸骑行电动车,或者教职工将自己的电动车给学生使用的,一旦发现将扣留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为缓解育才校区南大门的交通压力,外来大巴车、中巴车、工程车等只能从北大门或西大门出入;育才南大门对校车实行“只出不进”措施。

   九、行人要遵照右侧通行原则,走人行道,过校园干道走斑马线,不当“低头族”,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十、育才南院家属区上下班高峰期(早上7:00-7:50,下午5:00-6:00,星期五下午4:00-5:00),非南院停车证(如办理子女接送证、住南院但办理的是育才停车证、育才通行证、或其他外来车辆)的车辆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经允许后可以进入南院,但不能超过30分钟,更不能占用别人车位;不听劝阻者,将进行锁车处理;情况严重者,取消办证资格。

   十一、全校师生要共同做好交通监督管理工作,监督违反校园交通规则的驾驶行为、乱停乱放现象,对不文明交通行为,主动劝阻,对不听劝告者可向保卫处及相关单位反映。

   十二、请各学院(部)、各单位将通知要求向广大师生员工广泛宣传,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

 

                                             保  卫  处

 2019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