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安全稳定和治安、消防综合治理考评办法(试行)》(师政安稳〔2015〕7号)和《2015年安全稳定和治安、消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经单位自评,学校考评与审议,决定授予文学院等28个单位“2015年安全稳定和治安、消防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戴毓军等8名同志“先进个人”称号。具体名单如下:
一、先进单位名单(部分单位使用机构改革前名称):
文学院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 外国语学院 美术学院 音乐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工程学院 设计学院
党委办公室、统战部、督查办 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办公室、校友总会秘书处 纪委、监察处 组织部 宣传部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工作部 校工会 校团委 人事处 科学技术处 保卫处、武装部 审计处 离退处 图书馆 学报编辑部 后勤服务集团 附属外国语学校
二、先进个人名单:
戴毓军 校工会副主席
蒋 敏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办公室主任
陈国泉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
梅 练 电子工程学院辅导员
张鹏程 附属外国语学院总务处主任
肖昌德 王城校区保安
张 莺 育才校区保安
刘志德 雁山校区保安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希望各单位和全校师生学习先进,共同推进校园安全稳定,为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做出更大贡献。
广西师范大学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3月23日